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集预防保健、医疗卫生、教学科研为一体
武汉市石化医院
关于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加强医学伦理道德建设,促进生命伦理学原则与现代生物医学实践紧密结合,及时解决在医院诊疗活动中出现的涉及伦理学方面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严开波
医学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俊
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李红、姚晋涛、刘宝礼、杨丽娜、王雯
医学伦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二、职责
第一条 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为发展在本医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的咨询机构。
第二条 医学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 医学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第四条 医学伦理委员会组织起草、修订(改)医院的关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医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医学实验等实施监督。
第五条 医学伦理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例会和2次医学伦理教育培训。
武汉市石化医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