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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溪头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麻城市溪头石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镇中部麻城石材产业园QZ01号地块
企业联系人:罗辑
项目名称:麻城市溪头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项目简介: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年用花岗岩10万m3,年产磨光板50万m2、火烧板100万m2、荔枝面板18万m2、异型石材12.5万个。新建办公楼、大切厂房、综合厂房、仓库、异型厂房、维修间、配电间等。
现场调查:
受麻城市溪头石业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技术人员吕启超、钟盼、黄湛在罗辑同志的陪同下于2020年7月16~18日对该项目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采样检测。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矽尘、噪声、高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出现超标情况,但在规范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职工实际接触的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控制在国家接触限值范围内。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建筑用石加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外,总体布局、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等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公司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职工健康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已基本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我中心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做了详细的调查,精心编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关键控制点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帮助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有效地整改,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2021年1月8日,麻城市溪头石业有限公司组织王景江、岑元刚、杨明才3位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该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以下意见: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噪声、粉尘超标岗位的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建议;
2)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分析及及改进建议;
3)完善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并列举清单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项目验收意见
1)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加强现场警示标识的规范设置;
2)加强噪声、粉尘超标岗位的措施改进,改善作业环境;
3)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管理,耳塞和耳罩联合佩戴;
4)专家提出的其他具体意见。
武汉市石化医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