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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湖北省黄冈市红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公墓南侧(公墓南厂址)

企业联系人:张 

项目名称: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项目简介:该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9.2万吨。采用2台日处理能力为35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预留1台垃圾焚烧炉扩建用地。工程设置2台******连续蒸发量为34.5t/h余热锅炉,1台装机容量为12MW纯凝式汽轮机和15MW发电机,预留1台汽轮机组扩建用地。该项目包括主厂房(垃圾卸料区、垃圾储存区、垃圾焚烧区、烟气净化区、控制楼及汽轮发电区、烟囱),地磅房,垃圾进厂高架路桥,临时渣场,办公综合楼、宿舍食堂楼及门卫房等建(构)筑物。

占地面积75143.8m2。建构筑物分为:主厂房、辅助生产区域和厂前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0389.06m2

现场调查: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技术人员李薇、祝鹏飞等在张康同志的陪同下于202063~5日对该项目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采样检测。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氟化氢、铅烟、汞-金属汞(蒸汽)、镉及其化合物、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包含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汞-金属汞(蒸汽)被列入《高毒物品目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工艺流程,该项目涉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其他电力生产,以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治理,综合上述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该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外,总体布局、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等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公司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职工健康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已基本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我中心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做了详细的调查,精心编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关键控制点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帮助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有效地整改,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201794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荆州石油分公司组织王景江、贺勇、纪天鹏3位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该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以下意见: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项目评价范围;

2)补充建议外委人员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3)完善飞灰处理、垃圾焚烧前处理等工艺流程的描述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项目验收意见

1)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按规范补充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按规范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专家提出的其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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